車停高雄漢神巨神旁1年2月!車主不繳錢不移車 挨告竊佔罪慘了

▲▼博愛路停車場             。(圖/記者陳宏瑞攝)

▲女子將車停在停車場1年2個月不繳費、不移車。(圖/翻攝自Google Map)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梁姓女子從2020年11月起,把車子停在漢神巨蛋附近的一家民營停車場,離譜的是居然一停就是1年2個月,累積的停車費高達10萬多元,梁女後來不繳錢也不把車移走,讓業者相當苦惱,最後提告竊佔,梁女被檢方傳喚時才驚覺「事情大條了」,趕緊與業者達成5萬多元的和解,但檢方仍依竊佔罪將她起訴,法院審理後判她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2萬元,也就是說梁女最後必須花7萬多才能脫身,得不償失。

判決指出,梁姓女子是在2020年11月6日起,把車子停在高雄市博愛路二段、靠近漢神巨蛋的一處民營停車場,之後只在同月16日及2021年1月10日繳部分停車費用,之後就消失無蹤。

業者見梁女的車子長期停放,又一直沒有繳交停車費,多次試圖聯繫梁女都沒成功,張貼告示也沒用,梁女就是不繳費、也不移車,只好提告竊佔,根據該停車場收費標準,每半小時收費50元,每天最高500元,梁女總共停了1年2個多月,停車費高達10萬餘元。

橋頭地檢署今年1月26日傳喚梁女到案後,她才驚覺「事情大條了」,急忙說會把車子開走,並趕緊與業者以5萬3160元,約原先停車費的一半達成和解,但檢方仍認為她故意不繳納停車費,確實竊佔停車場土地,但考量她與業主達成和解,並返還積欠停車費用,因此聲請簡易判決,

橋頭地院審理後,將她依竊佔罪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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