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石頭彈破後車玻璃遭索賠1萬 駕駛傻眼:誰能完美躲開?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一名駕駛在臉書PO文聲稱,日前接到警察電話通知,說有一名駕駛指控他開車行經國道三號時,壓到石頭彈起來,並打到後車的擋風玻璃上,造成一塊約50元硬幣大小的傷痕,要求賠償1萬元,讓他超級傻眼,「石頭不是我丟的,也不是我掉下來的啊!」很快就有許多過來人留言分享經驗,讓他不要緊張,只要確定自己沒有開窗亂丟東西,對方很難告贏。

▲▼10月1日中秋連假第一天,國道三號土城樹林鶯歌路段車流。(圖/記者呂佳賢攝)

▲原PO在國道三號壓到小石頭,竟被後車駕駛報案求償1萬元。(示意圖/記者呂佳賢攝,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原PO在臉書「爆廢公社」的文章中提到,日前接到國道警察電話,說是有人報案,指控他開車行經國道三號時壓到石頭,石頭彈起來打到後車的擋風玻璃,導致擋風玻璃出現一塊約50元硬幣大小的傷痕,「我去做完筆錄了,有看後車提供的行車紀錄器,確實有看到石頭從我後輪飛出去,然後打到他的前擋風玻璃,但是石頭不是我丟的,也不是我掉下來的啊!誰在國道上面開車會看地上有沒有小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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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無奈地說,只因為是前車就被要求賠償真的很傻眼,當時他根本沒有看到石頭,甚至也沒有壓到異物的感覺,「我就想知道,誰會在時速110公里時清楚看到地上的石頭,還能完美躲開的?」加上他只有保強制險,沒有保第三責任險,後車駕駛要求賠償1萬元再和解,讓他覺得自己真的衰,「請問我該怎麼做呢?真的很嘔。」

文章公開之後引發網友熱議,「50元硬幣大小以內的傷痕都能補玻璃,很便宜」、「這真的會讓人生氣」、「他是不是沒保持行車距離」、「能花錢解決的都是小事」;也有不少過來人勸原PO該保的保險還是不要省會比較好,因為如果有保險,這樣的狀況後續都可以交由保險公司處理,「我之前也是有跟你一樣的狀況,就跟你說的一樣,石頭又不是我丟的,開車怎麼會去看路上的小石頭呢?後續都交給保險公司去處理,要出庭也由保險公司負責,結果是對方的保險公司要負責。」

另一名有過類似狀況的網友也留言分享經驗,並勸原PO先不要緊張,當時他是壓到異物打中後車的車燈,但車燈外殼沒破,到派出所之後確認行車紀錄器只有拍到異物飛起來打到的畫面,沒有開車窗丟東西的畫面,對方還是決定提告送鑑定,同時索賠維修費等等共4萬8000元,最後他一毛錢也不用賠。

該名網友解釋,因為道路有異物不是駕駛可以控制的,異物彈飛造成後車車損更不是自己的本意,所以只要沒有拍到有人開車窗丟東西的畫面,需要賠償的機率不大,除非對方能證明異物是屬於駕駛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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