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銀行貸款迷上正妹業務!人夫抵死不認姦情 車牌號碼卻出賣他

▲桃園市鄭姓男子去年1月間與邱姓妻子辦理新生兒登記時,鄭卻在戶所內怒嗆「她外遇耶,然後這個小孩要我認」等語,遭邱妻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人夫到銀行申辦貸款,竟愛上承辦人員發展婚外情。(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資真/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人夫到銀行辦貸款時,竟迷上承辦人員,不僅向妻子提出分居另築愛巢,被抓包後還堅持不承認姦情,妻子心碎提告向兩人求償60萬元,並提出監視器畫面裡一對男女做出摟腰摸臉等親密舉動為證。雖人夫仍否認不是他,但法官根據出現的汽機車車牌號碼,確認為人夫所有,認定兩人確實有婚外情,已侵犯正宮配偶權,須賠償20萬元。

人妻小君(化名)主張,她與老公阿明(化名)在2014年結婚後育有1名未成年女兒,4年後阿明前往某銀行申辦貸款80萬元,認識了當時的承辦人員,之後兩人自去年8月開始密切交往。

同年9月,阿明表示要搬出去租屋自住,未料竟是讓小三方便找他幽會,兩人還經常在公共場所做出有如情侶般的互動親密行為,之後阿明更提出離婚,不願回歸家庭,讓小君心碎提出告訴,求償60萬元。

阿明反駁主張,兩人只是有業務往來關係之朋友,小三並不知道他是有婦之夫,也一再向妻子解釋自己沒有跟小三發生任何關係,是小君依然故我堅持己見,監視器畫面中出現的男女也並非他們。

經查兩人對話紀錄,阿明曾說:「我錯在我不該沒和你清楚就和其他人有逾越朋友關係。所以我不對,我感到很抱歉。」也承認多次外出半夜才返家都是跟小三外出,小君痛罵他:「為什麼你每一段都不能斷乾淨再發展另一段,這不是第一次。」阿明則回:「這次真的是意外,而且根本沒有想像中那樣…」

法官認為,小三負責承辦貸款時,就會在申請書上記載配偶欄,顯見其早已知悉阿明是有配偶之人,監視器畫面出現的汽機車所有者也是阿明本人,勘認兩人確實有互動親密之舉動,最終判決阿明與小三須賠償20萬給小君為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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