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人夫當著兒子面帶小三回家過夜,分居妻得知後氣炸提告,判決結果出爐。(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陳韻如/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人夫與妻子發生爭執後,便把妻子趕出家門,但沒想到,2人分居一年多後,他竟當著兒子的面帶小三回家過夜,還要兒子不要跟妻子亂說。案經正宮發現後提告,法院審結,判人夫與小三須連帶賠償正宮20萬元。全案可上訴。
正宮提告主張,她與丈夫結婚多年,但2020年1月間雙方因為發生爭執,丈夫竟將她趕出家門,直到隔年12月,其兒子告知她,爸爸帶著小三回家過夜,還發生性行為,她才驚覺遭到丈夫背叛。
正宮指控,當時兒子看不下去,還拿著丈夫的身分證告訴小三,爸媽尚未離婚,但小三竟豪不在意,還帶著友人及小孩一起回家過夜,而誇張的是,小三竟還向社區管理員表示,自己是其丈夫的女友,讓她忍無可忍,氣得一狀告上法院。
對此,人夫與小三否認姦情,人夫辯稱,雙方認識沒有很久,且只是一般朋友關係,並沒有交往,且對方到家中過夜時皆有友人陪同,並非單獨過夜,他也沒有跟對方同住一房。
至於小三的部分,她則辯稱,她與人夫是在交友軟體上認識,人夫還謊稱沒有配偶,更拿出身分證證明,而她也沒有跟人夫交往,只是看到人夫兒子沒有母親照顧,才去人夫家煮飯給小孩吃。小三強調,她在人夫兒子告知她爸媽並未離婚後,也就隨即離開了,因此請求法官駁回正宮之訴。
法院審理時,兒子出面證稱,爸爸曾帶著小三回家過夜,他也曾拿著爸爸的身分證給小三看,而當時爸爸跟小三還叫他不要跟媽媽亂說,不然他們會被告,法官以此認定兩人姦情,儘管兩人均稱兒子在說謊,但卻也沒有拿出證據來證明,法官最終仍判兩人須連帶賠償正宮2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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