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沒同意他「播放或使用」音檔 律師曝卓冠廷可能下場

▲▼卓冠廷曾與周玉蔻密切接觸,緊急快篩結果為陰性。(圖/翻攝卓冠廷臉書)

▲自首消防員聲名指出,從未同意高中同學卓冠廷能散播音檔,圖為卓冠廷。(圖/翻攝卓冠廷臉書)

記者戴上容、陳以昇/新北報導

新北市中和區2歲男童恩恩確診重症,搶救仍不幸死亡。資深媒體人周玉蔻日前公開新北市消防局和雙和醫院的橫向錄音檔,引發各界熱議;該消防人員昨晚向政風室、地檢署自首表示,從未同意高中同學卓冠廷播放與使用錄音;天策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陳禾原分析,若卓冠廷散播音檔,恐處刑法第132條第3項非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恩恩案不斷延燒,資深媒體人周玉蔻日前公開新北市消防局和雙和醫院的橫向錄音檔,引發各界熱議,對於關鍵電話錄音流出,該消防局該昨已前往自首,今早透過消防局發布「簽名檔聲明文」指出:

恩恩案發生後的4月下旬,高中同學卓冠廷主動與我連絡討論恩恩案狀況,我思慮不周就從系統下載這個案子的資料,包含錄音檔提供給他,和他說明消防局的流程,強調消防局處理上沒有疏失。

沒想到後來政論節目上有播放了上述的錄音檔,事實上我從來沒有同意讓他播放或使用。如此已造成我們119處理本案相關人員隱私的曝光和擔憂,影響了消防局的士氣與形象。他對於一時失察的行為感到後悔,在此希望因為我洩漏出去的檔案不要再被媒體播放,造成更多人的困擾,讓我們可以好好工作。

對此,卓冠廷表示,錄音因基於保護消息來源的立場,並未提供給媒體。吹哨者提供檔案給他,面對新北市政府的追殺,「我一定會捍衛吹哨者的權益到底,也請社會上有良知、珍惜民主成果的台灣人,能夠一起守護吹哨者。」

天策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陳禾原分析,從消防員拿到錄音檔案的人,如果再將錄音檔案洩漏予媒體,也可能觸犯刑法第132條第3項非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   律師陳禾原 。(圖/陳禾原提供)

▲律師陳禾原 。(圖/陳禾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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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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