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邱銘祥深夜施放轟天雷。(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住在新北市新店區的邱銘祥為了報復和女友起糾紛的藍姓女子,深夜在其社區放鞭炮,還做傳單誣指藍女確診、對藍女潑糞等,2年多來因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遭移送17次,卻只有2次受到裁罰,讓邱銘祥持續擾民行為。
邱銘祥2019年間和女友到宜蘭梅花湖遊玩時,因為搭遊園車不慎和前方的藍姓女子發生事故,邱疑似不滿事後藍女要求6萬元賠償,隔年初開始,時常發簡訊恐嚇藍女,並在半夜跑到藍女居住的社區附近中興路、環河路等地放鞭炮,因此有「新店鞭炮哥」之稱。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邱銘祥2年多來因放鞭炮、潑糞、尾隨逼車等行為,被依社維法移送17次,但其中15次法官皆認定舉證不足,邱銘祥直到上周還在上演凌晨煙火秀。
不過新法「跟蹤騷擾防制法」將在6月1日施行,邱銘祥之舉恐面臨刑責。《跟蹤騷擾防制法》列出包括監視跟蹤、尾隨接近、歧視貶抑、通訊干擾、不當追求、寄送物品、出示有害名譽訊息、冒用個資等行為,一旦被害人心生恐懼,影響日常生活或活動,可向警方報案,若行為人收了法院的保護令後仍持續作為,就是犯違反保護令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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