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在美製槍未遂案一審不受理 二審開庭竟回這句

▲▼孫安佐到高等法院開庭。(圖/記者吳銘峯攝)

▲孫安佐到高等法院開庭。(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藝人孫鵬、狄鶯的獨子孫安佐,2018年在美國就讀高中時,遭美國警方逮捕,警方從他住處起出大量子彈、十字弓等,孫安佐在美國服刑238天後返國,遭我國檢方起訴,但一審認無審判權而判決公訴不受理。案經上訴二審,高院3日首度開庭審理,孫安佐庭後短暫回應「不知要說什麼。」

本案源於孫安佐在父母安排下,於2017年持F-1學生簽證前往美國賓州上達比就讀高中,但隔年就向同學表示「5月1日不要來學校,因為我要用槍攻擊學校」,校方報警,美國警方在他寄宿家庭中查獲1600發子彈及Glock 9mm手槍滑套、槍管等器械。最後孫安佐被美方依照《非移民簽證之外國人非法持有彈藥罪》,判決服刑238天,也遭宣告終身不得入境美國。當時孫鵬、狄鶯2人散盡家財,聘請律師,赴美營救愛子,轟動一時。

孫安佐於2018年12月離開美國後,當月11日入境台灣,隨即被送往士林地檢署接受訊問,最後檢方對他限制出境、出海、住居等,全案經檢方2年偵辦後,依照《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未經許可製造手槍未遂罪」提起公訴。但一審士林地院歷經1年多審理後,最後以無審判權為由,判決公訴不受理,檢方上訴第二審。

高等法院二審3日首度開庭審理,孫鵬陪同愛子出庭,他穿著T-SHIRT,搭配運動褲、帽子前來高院,開庭前記者詢問他有沒有信心,孫安佐回說「看結果啊,結果沒出來什麼都不好說。」庭上他幾乎沒有多做說明,全都交由律師答辯。

而庭上法官諭知,因本案為程序問題,原則上只開今天一次庭期,待合議庭評議認定,全案候核辦。結束庭訊後,孫安佐也沒有多說,僅簡單回應「目前還沒有一個結果,也不知道要說什麼。」至於孫鵬則回應,要趕高鐵到南部工作,也不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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