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男和表弟與表弟女友、同學出遊,四人同床發生性侵悲劇。(示意圖/取自Pixabay)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林男和表弟、表弟女友及13歲的女同學小方(化名)相約到台中玩,當天在友人住處寄宿一晚,4人同擠一張床上,沒想到林男看到表弟和女友親熱後,心癢難耐竟對小方下手,強脫其內褲性交得逞。
根據判決書內容,林男表弟和女友在2020年6月3日離家出走,小方也跟著離家,3人一起到高雄與林男會合,再一起搭火車到台中玩,6月10日一起在林男友人家過夜。
小方提到,她和林男表弟的女友是同校的國一學生,林男也知道她的年紀,當晚林男看到表弟和女友在親熱,就說「他也想要」,她拉著褲子不讓林男脫下,並試圖將他推開,最後仍被林男得逞。
小方等人回到屏東後,家人原想控告林男略誘,不過檢警追查後發現略誘不成立,但意外揪出林男涉嫌性侵。
林男辯稱2人是合意性交,不過林男表弟女友作證表示,她有看到小方做出反抗,拉住褲子把林男推開,但林男仍未停手,指侵一段時間後起來戴保險套,結果林男的生殖器就軟掉。
法官認為,林男的行為構成強制性交罪,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判7年2月徒刑,林男上訴二審遭駁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