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德(化名)想硬上同居的外籍前妻。(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台中一對夫妻於2016年離婚,但為共同扶養未成年子女,所以外國籍人妻瑪莉(化名)和台灣老公阿德(化名)仍協議同居。今年初瑪莉獨自在房內被性慾高漲的阿德闖入房內強壓在床上,慘遭強吻還被撫摸私處,她不斷哭喊「我已經有男友」,若這樣會活不下去,之後阿德才住手。事後阿德還傳LINE和她說,自己和她男友一樣愛她。
根據判決書指出,阿德和瑪莉於2016年9月離婚後共同住在台中,一起扶養未成年子女,今年1月4日下午,阿德看到瑪莉一人獨自在房間內,於是進到房內和她說話,之後卻開始撫摸她的大腿和胸部,期間瑪莉明白告訴他不要,也表明「我已經有男朋友」、「我們已經離婚很久了」,然而阿德仍克制不住自己,將瑪莉強壓在床上強吻,搓揉胸部,和伸手撫摸瑪莉陰部。
瑪莉不斷掙扎哭喊「我不要」、「繼續這樣做,我會活不下去」後,阿德才終於停止動作。事後瑪莉出門把事情經過告訴男友,在男友的陪同下於當天下午4點報警處理,並於傍晚到醫院驗傷,她的肩頸有多處明顯瘀青。
瑪莉向法院提告並表示,阿德不僅強吻她、強行撫摸她的腿、胸和陰部,還一度掏出陰莖想要和她發生性行為,在她強硬拒絕後便換成以手指性侵。阿德則辯稱兩人當時聊天氣氛好,只是順著情況做下去,並沒有違反瑪莉意願,當瑪莉拒絕後也沒有再繼續,因此不能算是強制性交未遂。
法官勘驗兩人LINE對話紀錄,當天案發後阿德還說「親愛的的、小心開車喔!」、「記得接孩子、我喝酒了、愛你喔!」瑪莉則質問「你今天為什麼要那樣對我?做什麼事情要理智一點。你這麼做有些過分,沒辦法原諒。」阿德則回,「愛你阿、跟你男友一樣」,讓瑪莉怒回「強暴女人這叫愛」!
法官認為聊天紀錄足以顯示性侵行為存在,另有驗傷報告和告訴人、證人等證據,但根據驗傷報告顯示,瑪莉陰部內並無採集到阿德的DNA,所以難認阿德有指侵行為,因此認定阿德強制性交未遂罪名成立,判處2年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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