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謝男媒介女子花花為男客進行半套性交易。(圖/示意圖,無關本案/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林昱萱/基隆報導
一名有前科的謝姓男子在基隆擔任某舒壓館的負責人,但他卻媒介、容留女子「花花」(化名)讓她在包廂內與不特定男客進行半套性交易,自己則從中抽取傭金。對此,基隆地院審理後,依法判其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謝男日前才因妨害風化案件被判刑確定,經易科罰金執行完畢後,卻仍是不知悔改,基於意圖使男女與他人為猥褻之行為,而媒介、容留營利之犯意聯絡,以不詳方式招攬不特定男客,再帶客人到店內包廂內,讓店內的按摩小姐花花,為男客進行按摩生殖器直到射精的猥褻行為。每次性交易過後,謝男則會抽取1400元作為傭金。
某次一名男客前往該處消費時,謝男先和他收取了2200元的費用,接著就安排花花進入5號包廂,讓兩人在裡面進行半套性交易。不過,交易才剛開始沒多久,就有警方持搜索票前往該處搜索,並於當場查獲日報表一張、沾有精液的衛生紙團一團、沾有精液的床單一張、潤滑油一條等物。對此,謝男被捕後,矢口否認有容留、媒介性交易的一事。
不過,警方進入包廂搜索前,包廂內突然亮起白色警示燈,花花大喊,「糟糕」、「警察臨檢」後,就將套在男客生殖器上的保險套取下,並要他躲進包廂廁所內,接著就跑出包廂,而男客也證稱,當時自己進入舒壓館時,謝男也告訴自己,該有的服務都有。
對此,法官認為,謝男的行徑已經危害社會善良風俗,且其於偵查中不斷否認犯行,在法院審理時才坦承犯行,考量其犯後態度、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犯罪所生危害、家庭經濟狀況、智識程度等一切情狀後,依犯圖利容留猥褻罪,累犯,判處他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得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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