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老師請生理假跟已婚男老師回家激戰,正宮抓包崩潰提告,判決結果出爐。(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陳韻如/新北報導
新北市某國中女老師小君(化名)學校一名已婚男師阿宏(化名)發生婚外情,兩人多次趁著正宮上班時,請生理假、公假回家激戰。某天正宮提早返家,卻發現臥室房門上鎖,房內兩人聽見她聲音,還嚇得驚喊,「怎麼辦?」讓她當場崩潰,氣得對小君提告。法官審理後,判小君須賠正宮30萬元。
正宮指控,她2018年9月某日提早回家,卻發現3樓主臥室的門上鎖,接著就聽見房內的小君跟阿宏驚慌大喊,「怎麼辦?」經她質問阿宏,阿宏才坦承自己分別在同年月12日、13日下午在家跟小君發生性關係,20日還一同過夜,並寫下自白書。
此外,正宮也提出通話錄音為證,當她崩潰詢問阿宏,「都在我的床上做愛嗎?」、「你為什麼不就在門口,去汽車旅館也好,或者是隨便外面也可以啊,或者是在學校也可以啊,為什麼來我家?」阿宏則回她,「那也是我家啊」。
不過,對於兩人在床上做愛,正宮很是在意,不斷逼問,「在床上比較舒服,是不是?」、「就是可以躺,就是可以做愛,這樣嗎?」阿宏又回答,「我的位置也在上面啊!」還強調自己有戴套,正宮再問,「你跟她做完,有跟我做過嗎?」阿宏則回,「沒有啊!我們很少做吧」,正宮則崩潰,「因為我每一次碰你,你,你就直接跑走了啊!連我生日你都沒有碰我!」
此外,正宮也致電小君,同時也錄下音檔,對話中小君坦承對阿宏「滿有好感」,她自己也知道阿宏已婚,並坦承去過正宮家3次,還對正宮說,「你知道就好,不要再討論這個了,其實老實講,你也不好受」,然後強調這是因果關係,「我不覺得全部都是我的錯」。
然而,小君卻又在開庭時矢口否認與阿宏的姦情,辯稱,自己9月12日當天因生理期身體不適,才請生理假,不可能有性行為,而13日時仍於生理期期間,下課後她就搭火車回家,還買了台鐵便當,她不可能跟著阿宏回家,至於20日當天,她則待在家沒有出門,不可能有跟阿宏做愛,而至於正宮提出的對話錄音,是正宮移花接木,她不可能跟正宮承認姦情。
對此,法官審理時認為,正宮提出諸多事證都足以證明兩人姦情,明顯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嚴重侵害正宮配偶權,甚至還導致正宮夫妻倆離婚,因此最終判決小君須賠償正宮30萬元。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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