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錢代領海洛因竟「不用坐牢」 法官聽信:不知變一級毒!2人免關

▲澳洲一名女子收到包裹,裡頭竟是爺爺的頭骨。(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3男答應代領K他命送來卻是海洛因。(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溫姓男子收了5萬元答應代收包裹,並邀了楊男、劉男一起去領,被埋伏的警調人員逮捕,因為包裹內竟裝了2公斤的海洛因。苗栗地院審理時,採信3人「被告知領的是K他命」的說法,將起訴法條由刑度為死刑或無期徒刑的運輸第一級毒品重罪,改以運輸第三級毒品罪判溫男2年8個月,楊男1年10個月、宣告緩刑5年,劉男1年4個月、宣告緩刑4年。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包裹從泰國寄送至桃園機場,入關時被發現夾藏7包純度89.11%海洛因,淨重1937.11公克。警調人員7月2日將前往空運倉儲領取包裹的溫男、楊男、劉男逮獲,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張家維將3人依運輸第一級毒品罪起訴。

3人接受偵訊時稱「老闆」鄧男、盧男以5萬元代價要他們領K他命,不知道送來的會是海洛因,苗栗地院審判長羅貞元及法官紀雅惠、申惟中所組的合議庭審理認為,3人今年間無出入境紀錄,只能依照對方傳達的訊息判斷內容物,無積極證據能顯示3人有意運輸第一級毒品。

合議庭依「所知所犯」法理原則對3人論罪,又考量3人都是20歲出頭的年輕人,偵審期間自白及供出上手,符合減刑事由,依犯罪分工判溫男2年8個月,楊男1年10個月徒刑、緩刑5年,劉男1年4個月徒刑、緩刑4年。

北部一名資深檢察官表示,本案3人就算認為包裹內是K他命,也一定知道萬一被逮不是輕罪,卻仍願意冒險領取,目前判刑不符比例原則,且會立下不良示範。

運輸第三級毒品刑度從7年刑期起跳,而本案合議庭不僅改變法條判刑,還將3人減刑判到比運輸第四級毒品犯行還輕的1年多與2年多,令外界訝異,檢方表示將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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