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走…」台北男童「全裸街頭罰站」求繼母 北市社會局回應了

▲▼國小3年級男童疑受虐。(圖/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提供)

▲國小3年級男童疑受虐。(圖/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提供)

文/中央社

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接獲陳情,指北市一名男童長年遭父親、繼母不當管教,甚至被要求脫光衣物站在巷弄。台北市社會局今天表示,有與家長討論照顧計畫,男童已妥切安排。

民主進步黨北市議員陳怡君日前接獲陳情,指稱有一名就讀北市某國小三年級的男童日前遭家人不當管教,男童甚至被要求脫光衣物站在巷弄,經調資料發現,社會局有關注並協助此案。

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陳淑娟當時答詢表示,收到通報後就立即派人了解,且男童父母行為逾越合理管教範圍,此外,去年5月就曾帶男童到醫院評估,相關通報都有保存紀錄,家防中心每月也會查核。

台北市社會局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此小孩為家防中心列管中的個案,經檢查小孩身體狀況,確認並未遭受到父母責打;經確認,影片中小孩喊叫的「不要打」,其實喊的是「不要走」,因為是媽媽要與小孩一起出門的狀況。

不過,陳淑娟表示,家長當下對於小孩情緒的冷處理,讓小孩裸身於大街上,並丟書包讓孩童撿,行為確實不當。

因社會高度關切,家防中心今天與親屬再次召開會議,討論目前對孩子最安全且符合利益的照顧方式。

會中,家長表示難以因應目前狀況。社會局考量到未來孩子在社區及學校等生活恐會相當艱困,並且家屬也難以因應社會輿論及小孩照顧,社會局已對孩子予以安置。

家防中心指出,兒少保護的工作,需要評估及考量許多層面,包括兒少及家庭的身心狀況、依附關係、家庭能力及資源,才能做出對兒少及家庭最適切的決定及服務。

此外,社工在處理讓孩子理解與父母分離的用字用語,以及公眾揭露都要謹慎,主要是要降低孩子的分離創傷及替代性罪惡感。

家防中心表示,社工在評估、處理每個孩子對安置的認知都須相當小心,法律也才會明文規定不可揭露,請社會大眾體諒,身為社工有無法揭露案情細節的專業倫理及為難,並給予社工員評估及處理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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