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嬌喊:想吃「粗粗香腸」!他「吻腳」回應曝怪癖 正宮抓姦卻因OO敗訴

▲▼ 外遇,出軌,通姦。(圖/視覺中國)

▲廖女發現丈夫外遇,氣得報警並找徵信社破門抓姦,事後卻因無令狀搜索被認定證據無效,廖女敗訴。(示意圖/視覺中國)

記者陳韻如/台北報導

廖姓人妻發現劉姓丈夫外遇,還看到蔡姓小三傳訊「帶我吃香腸」、「我愛死粗粗了」,氣得她蒐證提告。民事部分,法官判2人須賠廖女60萬元,但刑事部分,劉男主張妻子與不明男子私闖民宅,還強迫攝影是不法行為,床罩、毛毯也是違法扣押,針對廖女提告2人通姦、相姦罪,法官也認為當時的員警並無令狀搜索違反程序,證據無效,判2人無罪。

判決書指出,廖女2016年3月間發現劉男行為有異,偷看手機訊息後發現對方外遇,直到2016年3月趁著劉男帶蔡女密會時,帶人進入拍照蒐證,並讓員警取走現場的床單並送檢,而檢驗結果出爐,上方也確實有劉男與小三的DNA。然而,事後劉男辯稱,他和蔡女只是單純的高爾夫球友,絕對沒有通姦或外遇的行為。

劉男還指控廖女帶人私闖他的住處,期間還壓制他且阻止蔡女穿衣,甚至強行拍裸照,導致他受傷,因此這些證據都屬於違法,不應採用,另外,當天警方所拿走的床單及毛毯也是違法扣押,不應採用,而對於床罩上的精液斑有蔡女DNA,蔡女辯稱,她幫劉男搬家時太累,才嘔吐在床罩上。

然而,台北地院審理時,認為廖女所取得的床單原本就是劉男所使用,上方沾有他的體液非常正常,且事發當天劉男與小三2人被壓制在床上許久,若是在床罩上沾染到2人的體液或細胞組織也不足為奇,因此認為光憑床罩、毛毯很難判定2人有通姦事實,判2人無罪。

案經檢方上訴,廖妻也拿出劉男與蔡女的對話截圖,內容提及,「想念,在床上,我們貪婪的吸吮對方」、「bb...寵壞我了。粗粗...也寵壞我了」、「粗粗...是我的寶貝欸,別跟我搶,我愛死粗粗了...帶我吃香腸」、「我怎麼想起我吻你的腳呢?」對話相當鹹濕曖昧。

高院審理後則認為,廖女所提供的對話截圖時間是2015年9月、10月間,與提告2人通姦的216年3月5日相隔許久,無法以此推斷2人有性關係,僅能證明2人確實超越男女「球友」間的正常關係,另外,雖然2人有被抓到全身赤裸,但證據卻沒有證據能力,也難認定2人犯罪,因此維持一審原判,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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