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幫員工保團體年金險 金管會擬向財政部提稅負誘因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圖/記者戴瑞瑤攝)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圖/記者戴瑞瑤攝)

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20日)透露,希望透過提供稅負誘因,鼓勵企業替員工投保團體年金險,因應來臨的高齡化社會。

顧立雄表示,目前企業替員工投保團體年金險,很多保費是反映在員工薪水上,例如企業幫員工投保1萬元年金險,表面上員工薪水是4萬,但其實員工實領只有3萬元,還要多繳所得稅,這對員工來說是福利還是變相被剝奪薪水?

顧立雄透露,金管會正在研擬,希望提供稅賦誘因,企業幫員工投保團體年金險,投保的保費支出可以被列為企業的營業費用而認列扣除,一旦可以被列為營業費用扣除,就能增加企業幫員工投保的意願。

但顧立雄強調,因為這牽涉到所得稅修法,還是要詢問過財政部。且財政部今年才剛通過所得稅法修改方案,短期內很難再做修正,還是要尊重財政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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