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2分鐘被撞怒找土地公!駕駛:從日回台不習慣左駕 警打臉

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名邱姓駕駛停車時不慎擦撞其他車輛,他竟裝作若無其事直接離開,事後稱自己長期在右駕的日本工作,剛返台還不習慣左駕,擦撞後不知該如何處理。對此,警方表示,不管在世界各國,擦撞到別人車都要做處置,而不是離開現場,當場打臉駕駛的說法。

根據監視器畫面,邱姓男子(35歲)駕駛的轎車開進巷弄,儘管速度不快,但看起來似乎不太熟練,不斷前後來回喬位置,車身右側擦撞路邊轎車車頭左前方;但他繼續開並原地迴轉,若無其事把車停好,下車後只查看自己車子有無受損就離開。

▼監視器拍下邱男停車時擦撞路邊轎車。(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男剛從日本返台不熟左駕,開車路邊停車竟擦撞車輛逃逸。(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男剛從日本返台不熟左駕,開車路邊停車竟擦撞車輛逃逸。(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邱男肇事後迴轉停到對面,他下車只看了自己的愛車就離開。(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男剛從日本返台不熟左駕,開車路邊停車竟擦撞車輛逃逸。(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愛車挨撞的陳姓男子7月22日下午報案表示,7月20日上午將愛車停在路邊後去上班,下午下班取車時發現,愛車的左前保險桿竟被撞凹出一個大洞,不知誰肇事就跑實在太可惡。他看到監視器畫面氣憤直呼,「才停2分鐘就被撞凹,真倒楣」,除報警還去土地公廟擲筊,希望神明能揪出肇事者。

邱男到案後表示,長期在日本工作,近日剛從日本回國,因日本車是右駕,國內是左駕,還不習慣才會不小心去撞到路邊的車輛,因不知該如何處理才會離開現場。但台中市第三警分局交通分隊長蔡興邦指出,不管在世界各國哪個國家,「你去擦撞到人家的車,你都是要跟人家做處置,而不是離開現場。」

蔡興邦說,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至3個月。他指出,邱肇事雖無人受傷,但仍不得離開現場,逃逸行為將依規定舉發。

▼陳男的愛車保桿被撞出一個大凹洞,他氣炸找土地公。(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男剛從日本返台不熟左駕,開車路邊停車竟擦撞車輛逃逸。(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擦撞車輛的駕駛到案辯稱,因不熟左駕才會釀禍。(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男剛從日本返台不熟左駕,開車路邊停車竟擦撞車輛逃逸。(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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