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殺刑警林安順 李得陽無期徒刑定讞

中央社訊

前台北縣刑警林安順16年前遭槍擊致死,原獲無罪定讞的李得陽,經高檢署聲請再審,最高法院9日判李得陽無期徒刑定讞。

林安順16年前在警匪槍戰中殉職,當時檢察官起訴李得陽、陳達民共同殺人,一審遭判死刑的李得陽,10年前改判無罪,並因檢察官未上訴,無罪確定。高檢署聲請再審獲准後,就李得陽部分重新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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