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硬性侵女同事再用安全帶勒死 男「沒辯駁」逃死刑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市一名王姓男子去年7月邀女同事出遊,晚間兩人駕車到曾文溪河床上,王男趁著酒意在車上向女同事求歡,遭到拒絕,惱羞成怒的他竟用手掐住女同事頸部,接著用汽車安全帶勒死。由於被告審判時沒有辯駁,法官認為有悔意,因此放他一條生路,判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王男邀約女同事出遊,飯後他喝了點小酒,趁著酒意在車上向女同事求歡卻慘遭拒絕,不肯罷休的王男強制性侵得逞。事後,他們發生言語衝突,王男遭女同事掌摑後凶性大發,先用手掐住她頸部,再用汽車安全帶勒死。

殺害女同事後,嫌犯將屍體運往安定區西港大橋旁的曾文溪河床,且脫下女同事的衣物、鞋子,連同皮包丟往曾文溪。

公司負責人隔天發現被殺害的女職員未上班,又無法取得連絡,向警方報案,警方調查偵辦逮捕王男,王男坦承性侵、殺人及遺棄屍體,且帶領警方找到女同事屍體,被送辦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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