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拆圓環2人捧「蔣萬安黑白照」 北檢不起訴:不構成恐嚇

▲民間團體12日晚間7點紛紛前往圓環周遭進行陳抗,卻有民眾高舉「蔣萬安遺照」。(圖/翻攝自Facebook/王欣儀 台北市議員)

▲檢察官認為,彭軍皓、李采薇舉著「蔣萬安黑白照」與「死亡」字卡不構成恐嚇。(資料照/翻攝王欣儀)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市去年9月12日深夜拆除公館圓環,引來民間團體集會抗議,活動負責人之一的彭軍皓等人在現場舉著死亡字卡,並在市長蔣萬安的黑白照噴紅漆,呼喊「請瞻仰蔣公遺容」、「民意也跟著蔣萬安還有公館圓環一起死了」。警方將全案依恐嚇危害安全罪送辦,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以被告沒有具體惡害通知,蔣萬安本人也未提告,犯罪構成要件不足等理由,5日處分不起訴彭男等2人。

台北市政府2025年9月13日凌晨起,動工拆除公館圓環、填平地下公車道等工程,民意代表與民間團體提前在12日晚上,到工程外人行道舉行「守護公館圓環」集會活動,彭軍皓與民眾李采薇在13日凌晨0點44分左右,舉著蔣萬安照片表達抗議訴求,引起質疑幾近「死亡威脅」,危害蔣萬安的安全。

集會遊行的負責人之一,同時也是當天路權的申請人彭軍皓到案坦承就是舉照人,他表示自己做了一張照片,用蔣萬安的輪廓,P上蔣公的臉,因為有點明顯還是可以辨識出是蔣萬安,所以用噴漆把照片弄得模糊一點,彭軍皓表示,原本以為在附近台大城鄉所找到的噴漆是黑色的,沒想到噴上去是紅色的,只好將錯就錯;彭另外把在城鄉所撿到的蔣萬安照片交給李采薇。

彭軍皓並解釋,為了省錢所以只印成黑白而不是彩色,沒有刻意要用黑白照去表示「遺照」,並辯稱「我有宣佈公館圓環死亡,並說蔣萬安的民意也跟著公館圓環死了」、「宣布死亡時間是00:44」,彭軍皓否認要對特定人發表恐嚇性或威脅性的話語,「只是想用這個方式比較感性地讓大家記住公館圓環,這也是我自己對公館圓環告別的方式」。

當時在一旁拿著另一張蔣萬安照片的李采薇則表示,公館圓環地下道對他們有很深的影響跟意義,希望為圓環及地下道舉辦一個告別式,李采薇並表示自己當天帶了4張紙,分別寫「宣」、「布」、「死」、「亡」,另外把旁人遞給他已經被噴漆的蔣萬安照片一起拿在手上,但是「已經很晚又很暗,我當時只知道拿在手上的照片是一個人像,沒注意是誰」。

檢察官認為,彭、李2人說法與員警現場蒐證錄影、直播譯文相符,細究原因是因為對圓環拆除過程有不同意見,以行動表達自己的具體想法,並沒有對蔣萬安有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有具體惡害通知,主觀上並無恐嚇犯譯,且蔣萬安至今沒有報案提告遭到恐嚇,更可見被告並無恐嚇的客觀事實,因此處分全案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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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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