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大學實驗室製毒「火警燒校舍」 有安全操作儀器...毒蟲免賠錢

▲北市大同大學產官實驗室火警,燒出生技公司製毒機密,警方事後逮捕公司負責人章男、製毒師易男。(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北市大同大學產官實驗室火警。(圖/資料照)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化工碩士章家豪開設品庠醫藥,向大同大學租用實用室,以研發藥物作掩護,實則產製K他命等大量毒品,而後因製毒過程引發爆炸和火警,全案才隨之曝光。大同大學建築、設備因火災受損,也對品庠醫藥和章提告求償維修費共353萬9342元,不過因品庠醫藥操作器材製毒時,並無違反安全使用操作,對發生火災並沒有過失,台北地院判品庠醫藥和章免賠。全案還可上訴。

據了解,品庠醫藥是合法立案的生技公司,現年50歲的負責人章家豪本身是化工碩士,卻和製毒集團金主合作,2019年起以研發藥物為幌子,品庠因租用私立大同大學實驗室,對外宣稱研發藥物,實際為製造K他命等毒品。2022年3月14日,品庠醫藥因操作機器時爆炸起火露餡,遭檢警循線查獲包括品庠公司在內的其他製毒據點,查扣市價約4.5億元的K他命成品與大量化學原料,章男等7嫌到案認罪遭起訴,章男被依2個共同製造第三級毒品罪合併判刑7年2月、失火罪判處拘役55天得易科罰金,並沒收犯罪所得600萬元。

▲北市大同大學產官實驗室火警,燒出生技公司製毒機密,警方事後逮捕公司負責人章男、製毒師易男。(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章家豪遭逮捕。(圖/資料照)

民事上,大同大學也對品庠醫藥和章家豪提告,認為品庠醫藥在2019年4月起至2021年9月租用進駐實驗室期間,不僅和犯罪集團合作,也沒盡責監督及維護環境安全,沒有確保製毒共犯對器材操作、維護保養、毒品製程操作的各項反應有充分了解,導致在製毒中釀火警,還讓學校被媒體大肆報導「淪製毒工廠」,對章家豪和品庠醫藥求償學校財產受損的部分共353萬9342元,並要求將判決書刊在聯合報1天,以回復學校名譽。

不過法官認為,雙方簽訂「營運輔導合約」,性質上與租賃契約類似,校方也以民法第432條、第434條求償,主張品庠醫藥違反承租人保管義務、在火災上有重大過失等求償。然而火調研判,起火原因可能為為離心機運轉產生火花,引燃化學品致劇烈爆炸,但品庠醫藥在操作離心機時,並沒有任何違反安全使用的操作,離心機也是新品,沒有維護保養的疏失,也沒有使用特別危險的化學混合物、或有其他不合於化學實驗原理的事情,難認品庠醫藥於實驗室製造毒品,和火災發生有何相當因果關係。

法官指出,媒體雖以「大同大學淪製毒廠」等標題大肆報導,但內容都有說明品庠醫藥租用實驗室製毒,讀者可知道並非校方自行涉入製毒,難認大同大學有名譽受損,駁回大同大學之訴,判品庠醫藥和章免賠。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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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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