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貪圖方便網購農藥遭判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連江報導
福建連江一名蘇姓漁民因犯懲治盜匪條例案件遭判8年徒刑,28年前才出獄,去年他又上「淘寶網」買25公斤含亞滅培的農藥粉,入關時遭查獲,依違反農藥管理法起訴。全案經福建連江地院審理,依蘇男犯輸入偽農藥罪,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又併科罰金100萬,罰金可易服勞役。緩刑3年。
判決指出,農藥的製造、加工或輸入,應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並發給許可證,若違法擅自製造、加工、輸入或仿冒內國內外產品,即屬於農藥管理法所稱的「偽農藥」。
福建連江一名蘇姓男子因想除草,於去年4月15日前某時,在大陸網站「淘寶網」訂購25公斤含亞滅培的農藥粉,貨物進台北關時遭查獲,蘇男也被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函送福建連江地檢署,依違反農藥管理法起訴。
福建連江地院審理,檢視進口快遞貨物簡易申報單、涉案貨物照片等證據,判定蘇男沒經核准許可,自行從國外輸入偽農藥,對環境保護產生威脅,犯行明確,且他曾因犯懲治盜匪條例案件,於1990年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確定,於1997年6月24日縮刑期滿執行完畢,現又因貪圖方便,擅自從大陸購入偽農藥,行為實屬不該,但審酌蘇男坦承犯行,且農藥僅打算自己使用,並沒有流入市場等情,以及現從事漁業、月收10萬等生活狀況,依蘇男犯輸入偽農藥罪,處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又併科罰金100萬,罰金可易服勞役。緩刑3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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