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李正皓遭襲擊第5天 「揭弊女神」女友短裙現身地檢超吸睛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政治評論員李正皓19日晚錄影後,開車載「揭弊女神」女友馬郁雯離開電視台,途中突遭21歲吳姓男子持辣椒水攻擊。李隨即驗傷報案。今(23)日《ETtoday新聞雲》直擊,馬穿黑短裙、背紅色Goyard名包現身士林地檢署,吸睛破表,疑為李案前來說明。然而,檢警認為案情不單純,疑有黑幫介入,正全力追查背後是否另有「藏鏡人」。

▲▼     馬郁雯        。(圖/記者黃宥寧攝)

▲「揭弊女神」馬郁雯記者,疑為了男友李正皓上週遭噴被傳喚到士林地檢署說明。(圖/記者黃宥寧攝)

今(23)日《ETtoday新聞雲》直擊,留著俏麗短髮的馬郁雯身穿黑色短裙、肩背紅色Goyard名牌包現身士林地檢署,氣場十足,連路人都不禁多看一眼,疑為男友李正皓遭辣椒水攻擊案出庭說明。

當時她正低頭滑著手機緩慢走出地檢署,記者上前詢問:「是馬記者嗎?是來幫男友作證的嗎?覺得恐嚇信和辣椒水攻擊會是同一人所為嗎?」她立刻收起手機,全程未發一語,面無表情、快步離去。

檢警雖在案發隔日迅速逮噴灑辣椒水的21歲吳姓男子,但吳否認受人指使,辯稱是因行車糾紛引發衝突。警方進一步查出,他名下僅有5、6萬元存款,懷疑背後另有「金主」,不排除他為了賺取所謂「安家費」而出手犯案。

▲▼▲便當店男員工朝李正皓噴辣椒水,警嗑3便當埋伏逮人。(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吳姓男子朝李正皓噴辣椒水遭警方逮捕。(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檢方於21日複訊後,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後段參與犯罪組織、《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第304條第1項強制罪,並認其涉有《刑訴法》第101條第1項第1款、第2款逃亡、湮滅證據與勾串之虞,以及第101條之1第1項第2款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訊後認無羈押必要,僅裁定限制住居,讓吳男連一毛保釋金都不用繳,就能回家。

短短時間內,從政治評論員李正皓,到北市議員林亮君、許淑華,3名與政治高度相關的人士接連遭恐嚇,讓外界質疑是否有勢力刻意針對政治圈發動攻擊。尤其近期罷免案進入白熱化階段,各種干擾與威嚇手段頻傳,是否與罷免風向、政治動盪或敏感議題有關,檢警也不排除背後另有政治性動機,正持續深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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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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