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飼養比特犬如未依規定管理,將依動物保護法開罰並沒入犬隻。(圖/記者楊漢聲翻攝)
記者楊漢聲/台東報導
台東縣政府農業處表示,近年來比特犬攻擊事件頻傳,農業部已公告自111年3月1日起,將比特犬列為「指定禁止飼養或輸入之動物」。飼主須於112年2月28日前向所在地主管機關登記備查,並為犬隻絕育,不得繁殖,以落實飼主責任。逾期未登記並未絕育的犬隻,經查獲後將依《動物保護法》處以5萬元至25萬元罰鍰,並可沒入犬隻。
農業處指出,比特犬屬於農業部公告具攻擊性的犬種,飼主如攜帶比特犬出入公共場所或開放空間,應由成年人陪同,並為犬隻繫上長度不超過1.5公尺的鍊繩,配戴透氣口罩,或以具防曬與通風功能的金屬製堅固箱籠裝載。若發現飼主未採取適當防護措施,民眾可通報動物防疫所(089-362011)協助處理。
台東縣動物防疫所自111年起持續清查縣內合法登記的比特犬數量,經調查,犬隻數量已從200多隻減少至172隻。農業處強調,飼主應確實遵守《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包括登記備查及犬隻絕育,以確保公共安全。同時,也呼籲民眾切勿隨意棄養犬隻。
動物防疫所所長陳佳欣補充,比特犬飼主應妥善管理犬隻,並確保外出時做好防護措施。若未依規定管領比特犬,將依法處以3萬元至15萬元罰鍰。此外,飼主應防止犬隻對他人的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造成侵害。若未妥善照顧犬隻並遵守相關規範,主管機關將依法沒入犬隻,以維護社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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