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市1名自稱Yuki的市民日前收到消防局「聽見AED」Line群組推播有人OHCA,穿上「制服」後立即衝到現場,還比救護人員早到,消防局對這名熱心民眾主動協助表達感謝,但還是得開罰,因為依據緊急醫療救護法第28條規定,非救護技術員不得身穿印有EMT字樣服裝,最高可罰2萬5千元罰鍰。不過,Yuki已人間蒸發,連消防局也不知其去向。
▲消防局將對金髮Yuki開罰,不過人已不見了。(圖/民眾提供,下同)
Yuki穿著救護衣服參與搶救溺水男童的勤務,男童後來不治,引發外界和家屬質疑是否和Yuki的專業資格和按壓位置錯誤有關,台中市消防局救護科長劉忠和表示,該名熱心民眾按壓位置雖接近腹部,但仍在適當範圍,而且CPR不用取得證照,亞洲大學附設醫院急診部主任鍾侑庭則是擔憂,一旦引發寒蟬效應,日後就沒人敢主動幫忙了。
消防局副局長楊元吉表示,消防局很感謝這個民眾主動加入急救行列,但是依據緊急醫療救護法第28條規定,非救護技術員不得使用救護技術員名稱,針對Yuki身穿印有EMT字樣服裝(下圖,民眾提供),是否涉及假冒救護人員情形,將積極找人進一步查明,若查獲違反規定,可處5千元以上、2萬5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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