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小隊長違法查個資!涉洩密遭起訴 竹市警局予以停職處分

▲▼新竹市警局第一分局外觀。(圖/翻攝自GoogleMaps)

▲新竹市警局指出,陳員已於羈押期間予以停職,提起公訴後將接續停職處分。(圖/翻攝自GoogleMaps)

記者楊永盛、劉人豪/新竹報導

新竹市警局一名陳姓偵查隊小隊長,受2名友人私下委託,登入警政知識聯網後,非法蒐集民眾刑案資料共3次,並將資料洩漏給2名友人,新竹地檢署依洩密、違反個資及財產來源不明等將3人起訴。對此,新竹市警局表示,陳員已於羈押期間予以停職,提起公訴後將接續停職處分,以維護警紀。

陳姓偵查隊小隊長,於2021年至2023年間,登入警政知識聯網後,非法蒐集民眾刑案資料共3次,並將前揭刑案資料洩漏予鄭姓、黃姓2人報復使用,另外陳員銀行帳戶內有來源不明現金共計843萬2495元,經過檢察官要求說明,迄今仍有139萬5680元財產無法提出完整、充分、詳實之說明,亦無法證明該款來源為合法,經新竹地檢署偵查終結,依洩密、違反個資及財產來源不明等將陳員以及鄭姓、黃姓等共3人起訴。

新竹市警察局指出,本案是新竹地檢署指揮本分局共同偵辦,偵查隊陳姓小隊長涉及違反個資法、洩密及貪污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等案,經新竹地檢署提起公訴,陳員前已於羈押期間予以停職,提起公訴後將接續停職處分,以維護警紀,並重申風紀是警察的命脈,再好的績效抵不過一件風紀案件。

本分局要求所屬廉潔自持,秉持「不掩飾、不庇縱、警紀警辦」的原則,絕不容許員警有違法犯紀情事,身為幹部應以身作則、勤管嚴教,相關考核監督不周責任,將視審判結果從嚴究責,以維護警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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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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