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朝野纏鬥15小時下週二再戰! 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二讀通過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17日)排定審查國民黨、民眾黨團合推的國會改革法案,首先第一案針對外界關心國情報告常態化、人事同意權及調查權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進行表決。不過在今晚12點,立法院長韓國瑜裁示,「本會會議到此為止,下週二再繼續審議,現在休息」。而今天的院會也從上午9時一路開到晚間12時,長達15小時,至於今晚審議的部分,只有總統赴立院國情報告常態化部分,已通過二讀,其餘人事權、調查權、聽證權等下週二再繼續審議。

▲▼立法院院會,朝野激烈衝突,立法院長韓國瑜面露無奈。(圖/記者李毓康攝)

▲立法院院會,朝野激烈衝突,立法院長韓國瑜面露無奈。(圖/記者李毓康攝)

▲▼立法院院會,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布改採舉手表決。(圖/記者李毓康攝)

根據條文第十五條之一指出,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三項規定之精神,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邀請總統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總統於每年二月一日前向立法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三月一日前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新任總統於就職兩週內向立法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一個月內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

第十五條之二指出,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提議,院會決議後,由程序委員會排定議程,就國家大政方針及重要政策議題,聽取總統國情報告。總統就其職權相關之國家大政方針及重要政策議題,得咨請立法院同意後,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

第十五條之四顯示,立法委員於總統國情報告完畢後,得就報告不明瞭處,提出口頭或書面問題。立法委員進行前項口頭提問時,總統應依序即時回答;其發言時間、人數、順序、政黨比例等事項,由黨團協商決定。就立法委員第一項之書面問題,總統應於七日內以書面回覆。但事項牽涉過廣者,得延長五日。

▲▼立法院院會,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布改採舉手表決。(圖/記者李毓康攝)

▲▼立法院院會,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布改採舉手表決。(圖/記者李毓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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