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母子看牙卻越來越疼!意外揪出國中畢業「阿公級密醫」

▲▼牙醫,拔牙,蛀牙,牙周病,牙痛,洗牙,牙齒檢查,口腔。(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北市僅有國中畢業的65歲吳姓男子,無合法醫師資格,竟掛招牌替一對母子收費做根管治療、安裝假牙等。(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超扯!北市65歲陳姓男子不具牙醫師資格,竟在住處掛「劍潭齒科」招牌,替一對母子做假牙、根管治療等,母子治療後感到不適,尋另家牙醫診所診治,才意外揪出該名僅有國中學歷的「假牙醫」。士林地院審結,依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緩刑3年,並向公庫支付新台幣5萬元。

判決指出,65歲陳姓男子14年前也曾因違反醫師法案,獲緩起訴處分。豈料,他不記取教訓,於某年在住家掛有「劍潭」文字結合「牙齒」圖形等標示,開「劍潭齒科」,執行醫療行為。

2022年10月20日吳姓女子尋找陳男以免費方式進行局部麻醉、根管治療,其子則以6000元費用,接受修補口腔及配製假牙齒模等,6日後吳女的兒子再度找陳男做填補智齒及安裝假牙等。

事後母子都感到牙齒不舒服,決定找另家牙醫接受治療,同時向北市衛生局檢舉。同年11月14日衛生局前往「劍潭齒科」稽查,發現裡面放有診療台、漱口杯、牙科消毒劑及口內膏等物,意外揪出僅有國中畢業的陳男,根本是無牌密醫。

法官認陳男14年前違反醫療法,距今已長達10餘年,兼衡本件犯罪動機、手段等,犯後坦承,學歷為國中畢業,目前無業家裡經濟狀況不佳,需扶養其配偶及孫子等,依醫師法第28條之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處有期徒刑6月、緩刑3年,並在判決確定時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新台幣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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