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賄勒索千萬!前台南市議長郭信良否認犯罪 南檢不信提起公訴

▲台南地檢署偵查終結,5日下午依藉勢、藉端勒索財物、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等罪嫌將他起訴。(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台南市議員郭信良涉賄案,檢方日前前往郭信良服務處搜索。(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偵辦前台南市議長、台南市議員郭信良、高姓里長疑有向某工程顧問公司負責人收賄及藉勢、藉端勒索1千餘萬元,檢調7月6日上午前往郭信良辦公室、服務處及住處等及台南市地政局及相關涉案人員住處等共10餘處執行搜索,帶回相關涉案人及證人共10餘人進行偵訊,郭信良及高姓里長聲押獲准,台南地檢署5日下午將郭信良連同律師等8人提起公訴。

涉嫌收賄案的前台南市議長、現任市議員郭信良,7月7日被台南地院聲押庭裁定羈押禁見、禁止通信,他矢口否認索賄,堅稱在議長任內介入市地重劃案是選民服務,但檢察官提出犯罪證據,包括廠商自白行賄供詞、郭信良助理與白手套里長涉嫌聯手偽告地主補償金契約書,雙方勾串的LINE對話,及郭信良被監聽怒飆官員的一大疊譯文,佐證其犯嫌重大,且他到案前還刪除手機對話紀錄,有滅證情事。

▲台南地檢署偵查終結,5日下午依藉勢、藉端勒索財物、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等罪嫌將他起訴。(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被告郭信良雖否認犯行,惟由卷內共犯及相關證人之供述、證述,佐以扣案之全部證物資料,堪認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等罪,嫌疑重大。被告於知悉行賄之人遭搜索後,與其他共犯或相關證人間,有頻繁聯繫,共犯事後更有偽造證據或刪除對話紀錄之行為,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或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之虞。

法官認為郭信良所涉罪嫌,均係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被告又矢口否認犯罪,且有為免遭查獲而與共犯勾串證詞之虞,檢察官指出目前因被告與共犯間之分工情節尚有必要再釐清,被告若未羈押,可能為脫免罪責而有相當理由認有勾串共犯,或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之虞。法官認為,為使後續偵查程序順利進行,有羈押被告之原因及必要,一審法官裁定予以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台南地檢署偵查終結,5日下午依藉勢、藉端勒索財物、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等罪嫌將他起訴。(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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