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4連霸議員柯振杯父子被控賄選 法官「2理由」判2人無罪

記者唐詠絮、郭玗潔/彰化報導

彰化第3選區4連霸議員柯振杯,和參選伸港鄉長的鄉代兒子柯承翰,去年9月前往和善會發低收入戶救濟物資及500元救助金的現場,發放競選文宣,兩人被檢舉涉嫌賄選,經檢方調查後,將兩人依違反選罷法提起公訴。彰化地院今審結,判柯振杯、柯承翰均無罪。

▲▼彰化縣議員柯振杯。(圖/翻攝自柯振杯臉書)
▲柯振杯父子被彰檢依違反選罷法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後今判兩人皆無罪。(圖/翻攝自柯振杯臉書)

柯振杯於去年間擔任彰化縣議員,兒子柯承翰則參選彰化縣伸港鄉鄉民代表。柯振杯因向和美和善團曾姓會長提議,請他來伸港鄉舉辦低收入戶救濟公益活動,曾姓會長於是在LINE上向和美和善團會員公布訊息,收受會員捐贈款項及認購物資費用,並在去年9月15日在伸港鄉舉辦公益活動,向低收入戶發放衛生紙1串、麵線1斤、口罩1盒(50片)及救濟金500元。

檢方認為,柯姓父子為求勝選,明知公益活動為和美和善團自主舉辦,卻在未告知曾姓會長的情況下,聯絡新聞媒體,並在公益活動當天穿著議員及鄉長競選背心到場,並發放競選文宣贈品,將行善活動硬過渡成為選舉造勢場合,還向媒體表示和美和善團是配合他們舉辦公益活動,藉此賄絡具有投票權的低收入戶,依違反選罷法起訴。

法官審理認為,和美和善團前於2016、2017年間,已在伸港鄉舉辦過類似活動,去年7月也在和美鎮公所舉辦相同活動,其間也有其他候選人到場向民眾拜票,柯姓父子到場拜票並透過媒體宣傳,屬正常競選過程。另外公益活動的救濟物資和救濟金,並非由柯姓父子提供,低收入戶名冊也由伸港鄉公所提供,因而綜合相關事證,認為柯姓父子主觀上無投票行賄之犯意,且本次和美和善團公益活動發放物資及救濟金,也非賄賂,判柯振杯、柯承翰均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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