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不順一夜連縱5火 務農男辯「不知飯店有人」5罪重判8年

▲▼男子張振益求職不順,接連到台北車站附近的凱薩飯店、米妮旅店門口等5處縱火。(圖/翻攝判決書)

▲張姓男子接連在台北車站附近的凱薩飯店等5處縱火後離開。(圖/翻攝判決書)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張姓男子因為求職不順,在台北車站附近路邊喝了酒後,沿路到凱薩飯店騎樓下、捷運站出口等處,用打火機點燃隨身的睡袋、外套等物,駐足觀望確認起火後才離開,所幸隨即都被熄滅,警方獲報發現張男竟然在3小時內,連續在5處縱火,將他逮捕移送檢察官聲押獲准,張男坦承犯行但辯稱「不知道飯店有人」,台北地院不採信辯詞,審理後依5個公共危險罪共判他8年徒刑。

張男原本務農,4月16日凌晨因為到台北找不到工作,在火車站周圍隨意逛逛,先在中華路1段附近的超商買酒,坐在店外喝了大約1小時,隨後沿中華路1段往北方向,走到忠孝西路1段的凱撒飯店側門外睡覺,不久後醒來,想起求職不順,持打火機點燃睡袋、棉被、工作用衣物及塑膠袋。

火勢瞬間延燒,把飯店外騎樓地毯都燒到碳化,所幸剛好有送報員經過,緊急撲滅,而張男此時已經轉往沿著忠孝西路走到「捷運台北車站M7出入口」,點燃路邊紙板及隨身衣物後,再走到附近的米尼青年旅店,在旅店鐵捲門外縱火,旅店櫃檯人員發現,趕緊拿著滅火器出來撲滅火勢,並疏散旅客。

▲▼男子張振益求職不順,接連到台北車站附近的凱薩飯店、米妮旅店門口等5處縱火。(圖/翻攝判決書)

▲米尼旅店人員緊急滅火阻止災勢擴大。(圖/翻攝判決書)

沒想到,張男繼續順著中山北路1段往北行走,把自己外套上的帽子拆下來,點火丟到路邊機車上,接著轉向往南,走到1處變電箱後,把外套整個脫下點燃後丟在變電箱旁地上,從凌晨2點半到5點半左右,張男5次縱火後,都會在現場等火勢起來後7、8秒才離開,警方因陸續接獲報案,相近地點接連發生火災而察覺有異,調閱周邊監視器影像,循線將張男拘提到案,在他身上扣得3個打火機。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依犯放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等罪名起訴,張男坦承放火,也表示後悔,但狡辯稱不知道凱薩飯店獲米尼旅店裡面有人,法官駁斥認為,火車站附近是人口密集地段,許多住商混合建築物,勘驗監視畫面與現場照片,張男在犯罪過程中,神情從容,還會左右張望,以現場光源情形,應該知道有人在旅店住宿。

判決審酌張男因求職不順,為洩私憤,竟不顧他人生命、身體、財產安全,持隨身攜帶之打火機,一夜間在台北市區5度縱火,且犯罪地點包含旅客投宿飯店、旅店及其他臨近住宅,幸未嚴重延燒、造成傷亡,但已嚴重破壞公共安全及社會秩序,應予嚴懲,依5個罪行共判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