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快篩陽=確診「不是即刻生效」 指揮中心改口:5/12實施

▲▼指揮中心5/5記者會,發言人莊人祥說明。(圖/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5/5記者會,發言人莊人祥說明。(圖/指揮中心提供)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5)日表示,宣布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定義,新增「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或居家檢疫期間使用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抗原快篩試劑檢測陽性,且經醫事人員確認」為確定病例條件。也就是所謂快篩即陽性確診,指揮官陳時中原於記者會中表示即起實施,指揮中心稍晚發佈新聞稿修正,5月12日起實施

▲▼快篩陽即確診!指揮中心調整新冠肺炎病例定義,改5/12上路。(圖/指揮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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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篩陽即確診!指揮中心調整新冠肺炎病例定義,改5/12上路。(圖/指揮中心提供)

指揮中心說明,居家隔離對象於3天居家隔離及4天自主防疫或居家檢疫對象於7天檢疫期間使用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檢測結果陽性,應留在家中不可外出,並透過遠距門診醫療(可免費使用 24 小時視訊諮詢「健康益友APP」或聯繫所轄衛生局安排),請遠距/視訊診療醫師協助評估確認快篩陽性結果,個案及醫師對評估陽性結果如達成共識,則由評估確認醫師所屬醫事機構進行通報,並由系統自動研判為確診。

至於是否即起實施,陳時中原本在下午2點疫情記者會中回應「對」,「公布之後行文下去就開始,但要有醫師確認快篩結果進行評估,系統再把他弄好來,方向是這樣已經定了,所以就宣布」。

指揮中心下午5點發佈新聞搞說明,是自5月12日起實施,發言人莊人祥解釋,因為法定傳染病通報系統需要做更動,必需新增「醫師來確認檢驗結果」項目,還要做一些測試,所以準備一週之後實施。

指揮中心進一步說明,確診個案後續將由地方政府衛生局依確診個案分流收治原則,安排於住家居家照護或其他指定處所進行隔離或隔離治療,但民眾或評估醫師對於快篩陽性結果如未有共識或有疑義,仍可通知衛生局安排PCR採檢。

指揮中心呼籲,民眾於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期間或居家檢疫期間如自行快篩陽性,應透過遠距門診醫療,請視訊診療醫師協助評估確認及通報,以利地方衛生局盡速安排居家照護,並由醫護團隊評估提供必要之醫療服務或治療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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