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妻兼差色情按摩「親妹幫錄影」 夫撿到SD卡崩潰:才新婚1年

▲位於桃園火車站鬧區前的老字號飯店葉姓父子檔,容留女子以「一樓一鳳」方式從事性交易,桃警持搜索票查獲花名「幻姬」等14名女子到案。(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桃園一男子在家中撿到一張SD卡,裡面竟是新婚妻子從事全套色情按摩的錄影,崩潰訴請離婚,桃園地院經審理判准。

記者郭玗潔/新北報導

桃園一男子阿民(化名)和越籍黎姓女子新婚剛過一年,在黎女回鄉探親時,阿民在家中撿到一張SD卡,裡面竟是黎女婚後從事全套色情按摩的錄影,還由黎女妹妹負責掌鏡。黎女知道事情暴露後避不見面,阿民崩潰提告通姦、訴請離婚,通姦罪因除罪化無果,經桃園地院審理,認為兩人婚姻難以修復,判准離婚。

阿民於107年4月與黎女結婚,108年7月黎女回越南探親,阿民在家中發現一張SD卡,裡面竟是黎女婚後從事色情按摩的性交影片,阿民認出影片為黎女妹妹協助拍攝,衝去與黎妹對質,黎妹不願回應,兩人發生拉扯爭執,阿民還被黎妹控告妨害自由。

黎女獲知阿民發現此事,從此神隱,兩人開始分居。阿民因聯絡不到黎女,於108年向移民署報請失蹤,移民署找到黎女,但黎女不願回家,阿民於是提出通姦罪告訴,並在審理期間想與黎女離婚,黎女因為居留權而不願意,且逢大法官通姦除罪化也使黎女避開刑責。到了110年6月,黎女為了拜託阿民幫忙辦理延期居留,又主動聯絡阿民,稱阿民幫忙才願意離婚。

桃園地院調出黎女出境資料,發現黎女於109年3月28日入境後,無再出境紀錄;並參考阿民友人指證,到阿民家作客只看過黎女3次,就未再見過人,確認2人分居事實;加上阿民所提供黎女性交易的影片,認為兩人婚姻已生重大破綻而難以維持,也難期待有回復之可能,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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