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被逼下海戰4男!老公數錢爽喊:去吸陽氣幫我治癌症 她崩潰

▲桃園市吳姓男子分別在前年5月與去年9月間,邀約某女子在酒吧喝酒,趁其酒醉意識不清後載至摩鐵性侵得逞。(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林男逼迫小美與他人進行性交易。(圖/示意圖,無關本案/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昱萱/高雄報導

一名林姓男子與女子「小美」(化名)原為夫妻,但他卻謊稱自己得了大腸癌,要對方與不特定男子進行性交易,藉此吸取陽氣,讓自己可以順利病癒,只要小美拒絕或反抗,林男就會拿寫有八字的符咒、模仿神的語氣威脅,讓小美身心受創,被迫與4男發生關係。對此,法院審理後,依法判林男9年2月徒刑。

判決指出,林男因為缺錢花用,竟然對妻子小美謊稱自己罹患了大腸癌,唯有依靠小美與他人進行性交易,並從性愛過程中吸取陽氣,才能幫助自己戰勝癌細胞。小美起初並不願意,但林男卻假裝神的語氣辱罵小美,甚至還拿出寫有小美生辰八字的符咒,聲稱要對小美下降頭、把其靈魂拉下地獄。

小美因為個人信仰因素,因此真正相信林男有驅使鬼神的能力,擔心自己如果不順從他的意願做事,可能就真的會受到無形力量的處罰,而等到小美因為害怕而導致理性思考空間遭壓制後,林男就以此違反其意願的方式,迫使小美與4名不特定男客從事半套、全套性交易,而每次完事之後,林男還會從中收取2500元的傭金。

事情曝光之後,林男還否認犯行並說出了諸多誇張的理由,而橋頭地院法官認為,林男的行徑對小美身心影響甚鉅、惡性重大,且犯後飾詞否認犯行,難認其有悔悟之意,因此依法判其9年徒刑,而林男不服判決結果,上訴到高雄高分院,但高分院審理後,再判加重其2個月徒刑,總共須執行9年2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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