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推修法限縮法官量刑裁量權 檢方樂見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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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有意修法限縮法官自由心證的空間,各界均樂觀其成。(圖/視覺中國)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量刑影響當事人權益極大,有鑑於外界經常批評法官在量刑時流於自由心證,司法院決定推動「刑事案件量刑妥適法草案」。對於司法院的做法,有檢察官表示樂見其成;但也認為,但因個案狀況不同,不容易訂出一致標準,難以類推適用。

2010年9月25日由民間發動的「白玫瑰運動」,影響日後司法改革的多項議題。活動後,司法院隨即建置「量刑資訊系統」,針對法官判決的上百萬件刑事案件,包含妨害性自主、酒醉駕車、槍砲、竊盜、強盜、搶奪等案件進行統整分析,並建立資料庫,供法官量刑時有參考依據,成為司法院「量刑建議趨勢系統」的前身。但量刑問題依舊沒有解決,還是被批評流於法官濫用「自由心證」。

司法院長許宗力在2019年2月初提到,只供法官使用的「量刑建議趨勢系統」,將開放給各界使用,他指出,這將使裁判過程更充實,促使法官量刑時更周延,更公平、妥適。而為了更進一步提升量刑之妥適、透明、公平及合理可預測性,司法院於2019年底邀請審、檢、辯、學等領域專家學者,組成「刑事案件量刑委員會研議委員會」,由秘書長林輝煌擔任召集人,並於今年7月底完成《刑事案件妥適量刑法草案》之擬訂,將接續推動完成立法,並籌設「刑事案件量刑準則委員會」,以完善刑事案件量刑法制。

對此,檢察官大多認為「樂見其成」,認為司法院正視法官量刑濫用自由心證的問題,值得稱許。但檢察官們也指出,量刑要訂出一致標準是大工程,再加上個案狀況不一,案件彼此難以類推適用,未來可能還是會保留相當程度的法官自由心證的裁量空間。

也有不少法官指出,確實應該要限制法官的裁量空間,但仍需保留給法官裁量的機會,畢竟每個案件不同,司法院即便完善修法,訂定出一致標準,但百密必有一疏,留給法官裁量的機會,才能補足法條的疏漏,也才能適時的給予當事人正義。

另而「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理事長何俊英也認為,部分法官難免受自身經驗影響而產生偏見,所以官方建立量刑基準,可讓個別法官不受自身經驗影響量刑,使兩造都能信服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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