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出境法制化】城仲模:次數明確化,法官審查才有據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司法院提出《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要將嚴重侵害人權的限制出境法制化。前司法院副院長、前法務部長城仲模,點出這次修法2處特殊見解。他認為草案中漏未規定法官可裁定限制出境的次數,未來將嚴重侵害人權;另外施行法草案也規定,新法施行前已受限制者,在施行後從新起算,這樣的規定太過侵害人權。


限制出境處分嚴重侵害人權,已經是法界共識,因此司法院決定將限制出境法制化,並提出《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立法院上個會期中對大部分的條文均已達成共識,但仍有部分條文、施行法等條文,還有爭議,因此暫時擱置等待協商。司法院已經將此列入重點工作,希望能在這個會期過關。

▲▼採訪前司法院副院長城仲模,談刑事訴訟法修法。(圖/記者季相儒攝)

▲前司法院副院長城仲模,對於限制出境的修法,有卓越見解。(圖/記者季相儒攝)

對於限制出境法制化,前司法院副院長、前法務部長城仲模表示贊同,他認為這是全民關注的事情,法制化的工作非常有意義。但他認為草案中仍有部分漏洞,因此提出特殊的見解。

《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中,賦予檢察官可以對限制出境做出多次處分,但卻漏未規定法官可做限制出境裁定的次數。城仲模認為,不知是否有意漏未規定,但這未來一定會出問題。因法官依法審判,若未規定法官做出裁定的次數,那法官可能一次、一次、又一次的裁定,對人權的侵害極大。所以他呼籲立法者一定要注意,加上法官作出裁定的次數限制。

另外《刑事訴訟法施行法》修正草案中,新法施行前已受限制出境者,在施行後從新起算。城仲模認為,雖然這是秉持法學上「從新從輕原則」,但這僅僅是大原則,並非不能變通。因此類受限制者,憲法上權利已經受侵害許久,竟因施行法的關係還要繼續受限制,「那這是公平嗎?合理嗎?」城仲模認為,對這種嚴重侵害人權的狀況,學法律的人卻完全不知變通,「這叫做法匠,我相信我們的法官不是法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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