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崎鄉長買兇殺警判15年半定讞 警妻:感謝司法還公道

王焜弘買凶槍殺保警林進忠,二審改輕判為15年6個月刑期,全案仍可以上訴。(圖/翻攝自竹崎鄉公所官網)

▲王焜弘買凶槍殺保警林進忠,遭判15年6個月刑期定讞。(圖/翻攝自竹崎鄉公所官網)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嘉義縣竹崎鄉長王焜弘懷疑前妻外遇,涉嫌買凶殺警案,二審法院日前判王有期徒刑15年6月、褫奪公權10年,案經上訴三審,最高法院26日維持二審見解、駁回定讞,依殺人等罪判處王焜弘15年6月徒刑確定。對此,警察遺孀邱鈺粧發聲明稿感謝司法還公道,經過一年多的內心煎熬選擇了放了別人,等於放了自己,只求平安、平凡、簡單的過日子。

邱鈺粧的聲明提到,「首先還是要感謝所有偵辦我先生案件的所有檢警辦案人員,謝謝,辛苦您們了!案件發生後我ㄧ直告訴自己相信司法會還我們一個公道的,今天等到了,謝謝再謝謝」、「只希望做錯事的人能知道錯了就是錯了,無法回頭,該接受法律制裁的人依然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這起案件源於,王焜弘與嘉義市警察局保安隊警察林進忠同是竹崎同鄉,兩人互為好友,但王焜弘懷疑前妻與林進忠過於親密、在離婚前外遇,覺得出事時妻子都不挺他,因此以新台幣200萬元僱用殺手劉瑞堂行凶,導致林進忠在妻子的藝品店外,被劉用霰彈槍近距離開槍,全身布滿33彈孔身亡。

一審王焜弘被判無期徒刑,因包括王焜弘在內3人,皆與家屬達成和解,同意賠償家屬2500萬元,且付款完畢,因此二審將王焜弘的無期徒刑,改判15年6個月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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