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儀對象約租屋處喝酒 無辜女慘遭4淫狼串通輪姦

▲一名女子遭4男輪姦。(圖/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廣東珠海斗門一名李姓女子被心儀的何姓男子約到房間飲酒,卻遭到4名男子一同輪姦,且4人的身份相當複雜,而這一令人髮指的強姦案日前已經二審宣判,都被以強姦罪獲刑3年6個月至10年3個月。

據《南方都市報》報導,何男則和李女的前男友、李女表姊的男友和同鄉共同租屋,他當天把李女帶到租屋處,事先串通其他幾位室友,輪流發生性關係。

當天何男約李女喝酒,之後另外3男也一起參與,當李女外出買零食啤酒時,其他人附和達成輪流和李女發生關係的意見,當何男與她發生關係後,就到洗手間,進入前還向另外三人示意。

事後李女報案,何男辯稱雙方是自願,法院指出,過程中,李女哭喊時,何男故意在洗手間停留,還安撫不要把事情說出去,可見在事件發展過程中並非如其所述是被動、消極的,而是配合犯案人對李女輪流實施犯罪。

二審法院表示,何男事先與室友串通,此種情況就算兩人自願也是強姦,將4人判監3年半至10年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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