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伴侶可請婚假? 勞動部:要修民法承認婚姻關係

▲目前六都開放同性伴侶註記,享有「家庭照顧假」。(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勞動部長陳雄文18日到立法院備詢,針對立法委員洪慈庸詢問同性伴侶婚假一事,他表示,「只要民法承認同性伴侶的婚姻關係,勞動部方面一定配合。」目前六都開放同性伴侶註記,享有「家庭照顧假」,但《民法》尚未承認婚姻關係,因此在使用婚假福利上有疑慮。

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指出,勞動部去年曾發函,擴大解釋只要是「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標」者,皆可視為家屬,並享有「家庭照顧假」,但在《民法》上並非婚姻關係,因此產生是否適用婚假的疑慮。呼籲勞動部進一步研議,保障同樣有繳稅、付出努力的同性伴侶,讓他們享有應有的權益。

陳雄文表示,「這方向是願意嘗試的」,家庭照顧假放寬則是基於「長期同居照顧事實」,勞動部才會認定,但婚姻方面還是要回歸《民法》的「配偶事實」,會牽涉到的單位不只有勞動部。他強調,「若未來《民法》修法讓同性結婚可視為配偶關係」就會考慮調整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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