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假期硬上16歲小女友 法官判無罪:他只是不夠體貼

▲許姓男子在前年228假期硬上16歲小女友,因為法官認為他只是不夠體貼獲判無罪。(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社會中心/雲林報導

雲林16歲高一女學生小麗(化名)與34歲許姓男網友相約前往劍湖山遊樂園,後來卻被許男帶往摩鐵發生關係,因為她覺得身體不適仍被「硬上」,怒告對方性侵,沒想到法官審理後認為許男應該是「不夠體貼」,再加上有溝通上的誤會,判決許男無罪。

小麗指控,許男在103年2月28日說要帶她去劍湖山世界,沒想到竟直奔摩鐵,因為她非常生氣才改去遊樂園,但沒多久許男又以頭暈為由,再次奔向摩鐵,雖然她有說自己下體疼痛、一直拒絕、要求停止,還是被硬上,後來還痛到上學都要站著騎腳踏車,上醫院就診才讓事情曝光。

法官調查後認為,當天麗是「趴在床上」與許男發生關係,如果不願意,只要調整姿勢,性交行為自然就會中斷,但當時女方卻沒有特別抗拒,再加上她在檢察官訊問時提出感覺許男「只想發洩」,也曾傳過「Dear阿涼,我好像真的愛上你了,怎咪辦?你要對人家負責嗎?我和你在(2個心形的圖案)的時候,只感覺你只想發洩,我可不可以擁有你的溫柔?」等訊息,雖然因為2人年紀的關係,一般人難免會有許男欺騙少女感情的想法,但小麗確實愛戀著許男,推斷被告可能是性慾過剩、不夠體貼,但主觀上並沒有「強迫」或是違反被害人意願,在「罪疑惟輕」的前提下,判許男無罪。

值得一提的是,許男是在102年透過交友網站「愛情公寓」認識了年輕的小麗,103年1月相約見面後便立即成為男女朋友,隨後1個月內2人其實就已經發生了5次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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