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A打官司:猴子自拍照 著作權屬猴子!

▲黑冠猴「拉魯圖」的自拍照。(圖/翻攝自網路)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一隻瀕臨絕種的黑冠猴(macaque monkey)無意中學會跟人類一樣玩自拍,還對著鏡頭咧嘴而笑。

這些照片在網路瘋傳,甚至維基百科和一本跟動物相關的書籍都使用了這張照片。 但一個動物權利組織周二(22日)入稟美國舊金山地方法院,指那隻猴子應該是那些自拍照的版權擁有者,別人擅自使用及刊登,有侵權之嫌。

這隻6歲的猴子名叫「拉魯圖」(Naruto),住在印尼蘇拉威西島的一個森林內。2011年時,英國攝影師史雷特(David Slater)在當地一名導遊帶領下進入森林探險,發現猴群。他特意把攝影機和三腳架放置在一旁。引來「拉魯圖」好奇心大發,走近把玩,無意中自拍了許多張照片。

提出訴訟的「善待動物組織」(PETA)在訴狀中指出,「拉魯圖」在沒有史雷特的協助下自拍那些照片,完全是牠的自發行為,因此牠應該擁有照片的著作權,正如其他攝影師或作家擁有自己作品的版權一樣,別人不應該隨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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