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酒駕若害命汽車裝鎖 改車牌為黃色提醒路人

▲酒駕撞命判太輕!因台認定「非故意」。(圖/東森新聞)

東森新聞記者謝家璇、高鴻銘/台北報導

台灣酒駕致死已經修法3次,很多人認為判太輕,原因在於台灣認為酒駕撞死人算非故意過失,在刑法上量刑較輕,其實美國某些州與中國大陸認定酒駕撞死人是殺人重罪,最重可判處死刑。

現在台灣酒測值號稱史上最嚴「0.15算超標」,犯法門檻很容易達到,判罪卻很輕,因為台灣的法律認定酒駕是過失致死、沒有犯意,只照過失致死條例判兩年以下,兩度修法後才將酒駕致死訂為改判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既然是過失致死罪,法官也沒辦法往上加判刑。

美國一名19歲年輕人酒駕害死自己朋友,父母在庭上聲淚俱下求情,美國法官仍判定違反酒駕法、犯下二級謀殺,判刑5年;在俄亥俄州有酒駕紀錄的人會被換上黃色車牌,目的是提醒路人小心。

美國有多達15個州規定,曾經酒駕的人被強迫在車上裝鎖,車子發動前會先酒測,一旦超標就會鎖死不能開,不裝還會罰錢,美國警察則對酒駕分子嚴格取締,只要認定民眾喝醉酒、恐危害治安,就會進行逮捕,各國對於酒駕強力執法嚇阻性十足,台灣卻是罰錢比刑責重,這恐怕對於有錢人來說起不了效用。

《ETtoday新聞雲》貼心提醒:喝酒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