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重傷女友丟包三溫暖致死 高雄飆車男被依遺棄罪起訴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20歲的高雄蕭姓男子2012年10月1日騎機車載吳姓女友飆車,為躲避警察,迴轉時重心不穩車子倒在地上,吳女頭部受到強烈撞擊,他卻沒叫救護車,而是抱起她,跑到案發現場30公尺外的三溫暖大廳丟棄(如下圖),儘管店家發現後打電話報警並將傷者送醫,吳仍在同月8日不治死亡。高雄地檢署依公共危險等罪起訴蕭男。


事發當天凌晨,蕭男載著吳女行經五甲地區,看見10多部機車正在飆車,因此加入他們,還以鋁箔紙遮住車牌,避免警方蒐證。一行人飆到中山、青年路口時,為閃躲警察趕緊調頭,沒想到重心不穩,人車都倒地,蕭明知女友頭部受傷昏迷,卻為了躲避查緝,涉嫌把她搬至騎樓,之後又將她移動到附近地下一樓的三溫暖大廳。

當時有監視器拍到,蕭男抱著昏迷的吳女,小跑步準備進入地下室的三溫暖,但似乎突然手軟,吳因此被重重摔在地上;他繼續試了2、3次,還是沒有辦法抬起,甚至又摔了吳幾次,最後索性連拖帶拉,把她丟在三溫暖的櫃檯前,隨後就打算轉身走人。

三溫暖員工發現後,不讓蕭男離開,並緊急打電話報警,由於警方剛好在附近巡邏,立即趕到現場。蕭接受盤問時吞吞吐吐,警方又在30公尺外的馬路上發現有一部機車倒在路上,正好他手裡拿著鋁箔紙,疑似要用來遮蓋車牌,讓警方懷疑案情不單純。

而事發之後,吳女躺在加護病房整整一星期,蕭男都沒去探望,甚至也沒打電話慰問其親屬,還在臉書(Facebook)po文,要全台灣人注意,說這是單純意外,最後才在家人陪同下,到吳的靈堂前上香,下跪道歉。儘管現在高雄地檢署依照公共危險、過失致死、遺棄這三項罪起訴蕭男,將分別論處,但已經來不及挽回一條寶貴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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