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宜樺:願接受公投檢驗,若停建全民共同承擔結果

記者陳佳雯/台北報導

國民黨政策會25日依慣例召開「立法行政部門議事運作研討會」,並邀請行政院長江宜樺報告行政院施政重點。針對核四議題,江宜樺說,假如政府絕盡心力確保核電安全,民眾仍有疑慮,也願意接受重大投資損失、接受高電價、限電危機、犧牲經濟成長以及放棄對低碳價值的追求,主張核四停建,那「行政院願意尊重以公投方式表決的主張。」

▲江宜樺說,為終結紛擾,願接受核四停建公投的檢驗。(圖/記者陳佳雯攝)

江宜樺說,就像馬總統一直堅持我國處理核能議題的原則,「確保核安、穩定減核、打造綠能以及逐步邁向綠能家園」,核四是在民國81年恢復興建,這20年間經歷不同政黨,目前花費2640億,當中也包含民進黨執政時期追加的預算。但由於先前日本福島核電廠輻射外洩,使得國人對核四疑慮升高,有部分民眾主張應該停建。

江宜樺說,政府跟民眾一樣高度關切核四施工品質,他責成經濟部長張家祝,以及原能會仔細聆聽每一個質疑的聲音,並邀請國內外具有公信力的專家學者來共同監督核安工作,有任何不合格的地方,就不發給運轉許可。

江宜樺說,政府願意正面接受核四停建公投的檢驗,假如政府絕盡心力確保核電安全,民眾仍有疑慮,也願意接受重大投資損失、接受高電價、限電危機以及放棄對低碳價值的追求,主張核四停建,那「行政院願意尊重以公投方式表決的主張。」

但江宜樺也說,核四停建公投案必須按照《公投法》的規定,讓政黨雙方都有時間辯論,不管正反面的利弊得失都必須完整呈現出來,讓國人冷靜、理性思考,若核四完工運轉,應該按照怎麼樣的安全要求;若核四停工,也應該共同承擔結果。

江宜樺說,公民投票是全國人民集體意志的展現,也是國家在面對具有爭議性的重大議題時,不得不採取的一種決策方式,在核四停建上採取公民投票的決定方式,不僅可獲得直接民意的正當性基礎,也可深化台灣已有的民主經驗,讓全體國民真更加珍惜民主制度。

不過,江宜樺也強調,政府願接受公民投票的檢驗,不表示政府繼續興建核四的政策,有任何改變或鬆動,而是透過公投決定核四停建與否的程序,解決讓國家紛擾20幾年的重大議題,終結撕裂與內耗,讓經濟更加往前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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