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鄧木卿/台中報導
台中警方全力取締不禮讓行人的汽機車,試圖擺脫行人地獄惡名,同時也不放過任意闖紅燈、任意穿越道路的路人,警方公布6月至7月中旬所發生的行人挨撞事故,畫面驚悚,45天內針對違規路人共開出871張罰單,罰款43萬5500元,警方呼籲民眾,未依規定行走的後果,輕則擦挫傷、重則有生命危險,不可不慎。

▲▼台中警六分局45天內針對違規路人開出871張罰單。(圖/警方提供,下同)
台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自6月1日起針對商圈、市場、學校及公園等區域,安排員警重點巡邏查察,主動舉發違規行為,一個半月的執行成果,共取締871件違規行人,每件罰單500元。
行人違規樣態大多是,在多車道且車流量大的道路,不走斑馬線,任意穿越道路;未查看視線死角、未注意左右來車,違規闖紅燈, 違規理由都是一個「只想快一點」。

警方指出,行人違規或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穿越馬路,在行人身體毫無防護之下,一旦被車輛撞擊,輕則擦挫傷、重則骨折或頭部重創,甚至有生命危險。
員警處理的實務案例中,曾有1名高齡行人違規穿越馬路時遭轉彎車撞飛數公尺,送醫搶救後雖撿回一命,卻留下終生傷殘,呼籲路人多走幾步路,才保百年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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