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呂錦茹無保請回原因公開 北院:難認黨部高層就知情

記者黃哲民、黃翊婷/台北報導

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因「死亡連署」案遭檢方聲押禁見,今日(19日)清晨5時許獲北院裁定無保請回。北院表示,由於卷內並無任何供述證據或客觀證據可以認定黃呂錦茹有經手提議人名冊的事實,無法僅因她身為國民黨台北市黨部的最高層,就推論她有同意或指示偽造提議人名冊,最終因犯罪嫌疑不足,裁定當庭釋放。

▲▼國民黨罷免連署偽造文書案,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圖/記者黃哲民攝)

▲黃呂錦茹因犯罪嫌疑不足,獲北院裁定無保請回。(圖/記者黃哲民攝)

國民黨青年軍「罷吳四騎士」發起的吳思瑤、吳沛憶罷免案,日前遭告發各有86份、108份連署書是由往生者簽名,涉及偽造文書、非法利用個資等案。專案小組經比對發現部分遭偽造的連署書中,有明顯同筆跡抄錄的情形,懷疑國民黨市黨部人員涉案,因此在17日兵分6路針對黃呂錦茹、書記長初文卿、總幹事姚富文、第一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的住居所及其他相關場所進行搜索。

北檢18日向法院聲請羈押黃呂錦茹等4人,不過,北院19日清晨裁定,姚富文、初文卿收押禁見,曾繁川、黃呂錦茹則是無保請回。

對此,北院說明,卷內沒有任何供述證據或客觀證據可以認定黃呂錦茹有經手提議人名冊的事實,無法僅因她身為國民黨台北市黨部的最高層,就推論她有同意或指示偽造提議人名冊,由於犯罪嫌疑不足,裁定駁回檢方聲押的訴求,並當庭釋放黃呂錦茹。

▲▼國民黨罷免連署偽造文書案,台北市黨部第一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圖/記者劉昌松攝)

▲曾繁川同樣被無保請回。(圖/記者劉昌松攝)

曾繁川的部分,北院表示,扣案的提議人名冊雖然有偽造的情形,但部分提議人名冊可由其他管道提供,沒辦法認定就是曾繁川將偽造的提議人名冊交給同案其他被告;此外,經比對曾繁川在偵訊中當庭書寫的文字,筆畫書寫方式與偽造的簽名不同,所以無法認定他有偽造提議人名冊的犯罪嫌疑,同樣裁定當庭釋放。

▲▼國民黨罷免連署偽造文書案,台北市黨部總幹事姚富文。(圖/記者黃哲民攝)

▼▲姚富文(上圖黃衣者)、初文卿(下圖藍衣者)均被裁定收押禁見。(圖/記者黃哲民攝)

▲▼國民黨罷免連署偽造文書案,台北市黨部書記長初文卿。(圖/記者黃哲民攝)

而姚富文、初文卿雖然矢口否認犯行,但仍被北院認定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行使偽造私文書、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等罪,且犯罪嫌疑重大。北院說明,2人曾刪除與他人的LINE對話紀錄,顯然有滅證之虞,而且他們彼此之間或與同案被告之間,均有供述不一的情形,所以無法排除2人是否為了卸責,而共同串共。

法官指出,本案涉嫌偽造的提議人名冊數量眾多,如何分工仍有待調查,姚富文、初文卿大量非法使用他人的個資,對社會秩序造成相當的影響,考量到現今通訊軟體種類繁多、聯繫管道發達,若讓2人具保、或限制住居,恐怕難以確保後續偵查、審判或執行程序能夠順利進行,因此認定有予以羈押的必要,最終諭知姚富文、初文卿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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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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