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陸男闖入女輔導長香閨!「掏出生殖器」跟她內衣褲合照

▲桃園市丁姓男子在桃園市某智能發展中心擔任男照服員,遭指控於2020年至2021年晚間潛入2名女身障者寢室,趁機撫摸胸部猥褻得逞。(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郭男先前服役期間,擅闖女輔導長的寢室,還掏出生殖器與女輔導長的內衣褲合照。(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郭姓男子曾在海軍陸戰隊陸戰66旅服役,沒想到他服役期間4度闖入女輔導長的寢室,掏出生殖器與輔導長的內衣褲合照,還拍下健保卡等含有個資的身分證件,上傳到LINE群組分享。桃園地院審理後,判郭男需入獄服刑1年,不得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郭男過去在海軍陸戰隊陸戰66旅服役,明明知道連上的女輔導長小花(化名)是他的長官,仍舊入侵小花的寢室,並且拍下小花的健保卡、身分證等證件,上傳到有98名成員的LINE群組上。

郭男擅闖小花寢室後還不滿足,後來又接連闖入了3次,甚至還在小花的寢室內裸露生殖器、把生殖器擺在小花的內衣褲旁拍照,再上傳到LINE群組讓成員瀏覽。

▲桃園市吳姓男子分別在前年5月與去年9月間,邀約某女子在酒吧喝酒,趁其酒醉意識不清後載至摩鐵性侵得逞。(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郭男先前服役期間,擅闖女輔導長的寢室,還掏出生殖器與女輔導長的內衣褲合照。(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郭男噁心的行為東窗事發後,被桃園地院簡易庭依照4宗侵入住宅罪、4宗散布猥褻影像罪、1宗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合併執行1年2月。

對此,郭男不服、提起上訴,聲稱雖然沒跟小花達成和解,但這是因為小花拒絕和解,並非他沒有誠意,且他在事發後已經退伍、沒有再犯的可能,小花的居住安寧已獲得確切的保障,且他的行為雖然與社會道德、相關法令不符,但並無造成小花的具體損害,請求法官從輕量刑。桃園地院審理後,依照4宗侵入住宅罪、2宗散布猥褻影像罪、1宗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合併執行1年,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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