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腹痛衝室友房間廁所解放 挨告侵入住宅!結局曝光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大學生小智(化名,以下人名皆同)因為急性腸胃炎,住處公用廁所又剛好有人在使用,不得已跑進室友阿辰的房間使用另一間廁所,沒想到竟挨告侵入住宅罪。一審法官認為小智的行為並非無故侵入,因此裁定無罪;檢方不滿提出上訴,高等法院本月8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全案確定。

▲▼廁所,公廁,馬桶,洗手間。(圖/資料照)

▲小智因為肚子痛使用阿辰房間的廁所,事後挨告侵入住宅罪。(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非本案事發地點。)

阿辰接受警詢時聲稱,他回家聽到房間裡的衛浴間傳來小智的聲音,這才發現房間被擅自闖入,小智不僅使用他的衛浴設備,還留下一些汙漬在馬桶裡。

檢方主張,小智與阿辰共同承租某房屋,他明知該房間屬於阿辰的,仍基於侵入住宅的犯意,未經阿辰同意擅自闖入,因此依侵入住宅罪嫌將他起訴。

小智則辯稱,租屋處只有兩間廁所,他的房間沒有,阿辰的房間是套房,所以有一間廁所,事發當日他因為急性腸胃炎肚子痛,恰巧公用廁所去了兩次都有人,他不可能當眾拉出來,又沒辦法忍,於是跑去敲阿辰的房門,沒有人回應才進入該房間使用廁所,事後也有向阿辰賠罪。

一審法官認為,小智是因為肚子痛,加上平日習慣使用的廁所被占用,不得已才會跑進阿辰房間裡的廁所,這種需求往往是突如其來,且無法控制的,要求他在明知旁邊就有另一間廁所的情況下,還要強忍肚子痛等待公用廁所空出來,完全是一件強人所難的事情,根本欠缺期待可能性。

法官接著說道,經過反覆思考檢方提出的證據,依舊認為小智進入阿辰的房間屬於正當事由,並非無故侵入,因此裁定無罪;至於沒有妥善清理廁所的部分,阿辰可以透過民事訴訟提出損害賠償。

一審判決公布之後,檢方不滿提出上訴,認為一審認事用法有違誤,希望將原判決撤銷。全案上訴至高等法院,二審法官同樣認為小智並非無故擅自進入阿辰的房間,一審根據無罪推定原則諭知無罪並無不妥,最終裁定駁回檢方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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