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人也需繳稅了 行政院明通過財政部《所得稅法》修正草案

▲▼財政部台北稅捐局、繳稅、納稅。(圖/記者黃克翔攝)

▲財政部台北稅捐局。(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行政院2日院會預計討論財政部擬具的《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通過後核轉立法院審議案。官員指出,此次修法預計增訂行政法人、信託行為人因管理、處分信託財產給付等,屬扣繳範圍所得時,應依規定扣繳稅款,也就是修法是增加扣繳稅款規範的對象,讓範圍涵蓋更大。

官員說明,過去所得稅法沒有訂到行政法人的部分,像是政府的兩廳院等單位都是行政法人,此外,財產管理人也會有給付薪資的問題,或是薪資受託對象也會有所得稅的問題,「此次修法是增加扣繳稅款規範的對象,讓範圍涵蓋更大」。另外,也將規定,若碰上連續3天國定假日時,可以再延長繳稅的申報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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