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出手!高雄男大生性侵學妹判1年10月 說話髒到法官不給緩刑

▲▼示意圖,社會,暴力,虐童,焦慮,孩子,手,害怕,表達,恐懼,童年,鬱悶,孤立,無辜,玩具,絕望,濫用,哭。(圖/123RF)

▲高雄男大生性侵女友小美,被依2罪判1年10月徒刑,且不可以緩刑。(圖/123RF)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高雄男大生小黎(化名)與學妹小美(化名)交往,卻在違反對方意願的情況下性侵兩次,其中一次得逞,氣得小美怒告並分手。法官認為,小黎在交往、分手曾嗆「破麻」等,以及小美不打算原諒,因此依妨害性自主等2罪判學長1年10月徒刑,且不可以緩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黎跟小美是學長、學妹關係,兩人於2019年下半年開始交往。小黎同年12月15日要求小美在他大學的宿舍內留宿,並違反小美意願強脫對方的內褲,打算性侵,但在小美奮力反抗下而未達成。

2020年7月7日,小黎跟小美出遊並在民宿過夜,小黎趁對方熟睡無法抗拒時,以手指性侵小美得逞,氣得小美提告。

法官勘驗小黎的悔過書、道歉信,以及小美與小黎的通訊軟體對話紀錄截圖、電話通聯紀錄、學校內的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申請調查案調查報告書等,認定事證明確,小黎也坦承犯行。

法官認為,小黎未尊重小美的意願,僅為逞一己私慾而犯案,顯見法紀觀念淡薄,欠缺對女性之身體自主權及性自主決定權的尊重,危害女性人身安全及社會治安,更造成小美精神上的陰影及痛苦,所為實屬不該。

另外,小黎在跟小美交往期間、分手後曾用「破麻」、「別人的toy」、「室內樂的肉便器」稱呼小美,還對著小美說「就算妳讓3個不認識的男性輪流瘋狂內射,然後還被錄影丟到網路上」、「就有人問我幹嘛不跟妳打砲。我說反正也不一定要。然後有人問我妳分手後怎樣,我說妳大概就找其他男生的去了吧,反正我就負責把妳的洞戳大給別人幹」,並在公眾場合以手抓小美的臀部。

法官表示,小美雖與小黎和解,但又說「我看不出對方是真心道歉」、「我未原諒小黎,不希望他可以緩刑」,因此綜合上述考量不給予緩刑,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小黎有期徒刑1年5月,又依乘機性交罪,處有期徒刑1年5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全案可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