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糾正恩恩案缺失!衛福部提2點回應「研議1922納危急案件處理」

▲▼12/26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左起)羅一鈞、周志浩、王必勝、莊人祥。(圖/指揮中心提供)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記者會。(左起)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疫情監測組組長周志浩、指揮官王必勝、發言人莊人祥。(圖/指揮中心提供)

記者洪巧藍/台北報導

監察院今日公布恩恩案調查報告結果,列出衛福部、新北市府六大缺失,中央、地方都難卸責,均提出糾正。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提出2點回應,針對居家隔離緊急避難外出相關文字說明確實不夠完整,已經著手進行改善;另1922防疫專線相關業務,將研議納入危急案件處理。

根據監察院調查報告,衛福部及新北市政府有六大缺失,其中兩項是針對衛福部與指揮中心。包含衛福部制定的「居家隔離通知書」範本有「緊急避難外出不予處罰」之規定,但恩恩案當時適用之範本,「緊急避難」例示文字為「火災、地震」,易使一般民眾認為限於天災;另也提到,兒科急重症醫學專家諮詢意見認為,相關隔離感染管制措施係為成人設計,沒有考量到兒童的特殊情況,缺乏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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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1922防疫專線面對家屬緊急卻聯繫無門的送醫請求,未能明確傳遞衛福部所稱「緊急避難外出不罰」、「情況危急得自行就醫」的訊息,儘管衛福部稱因業務量大作業不及,但疾管署並未律定危急案件之通報處理時效並確保提供有效及時聯繫處理管道,難卸委辦機關之責,衛福部難辭督導不周之咎。

莊人祥今日回應,有關監察委員糾正111年4月21日修正前「居家隔離通知書」範本之規範用語有欠明確,指揮中心完成居家隔離通知書」修正,明確增列「或需緊急外出就醫」,後續將審慎注意規範用語明確性。

針對1922專線爭議,莊人祥說,該專線主要針對疫情通報與傳染病諮詢服務,後續也已經精進相關作業流程,但要如何去在這麼多案件狀況下,增加緊急、危急案件處理的部分,疾管署會再行研議。

針對監察院的意見,疾管署為協助偶有緊急就醫需求,俾利後續追蹤管理,疾管署於111年6月30日經諮詢急診醫學會專家及參考內政部消防署相關救護應變指引後;就1922專線實際作業情形精進作業流程。

倘進線民眾如有緊急就醫需求,客服人員除先建議民眾直接撥打119或衛生局防疫專線外,增列民眾如有意識不清、喘或呼吸困難、持續胸痛/胸悶任一項症狀時,客服中心簡單填寫基本資料及症狀概述後立即後送相關單位並以電話通知,並律定客服中心此類後送案件通話結束後至案件通報資料登錄於系統之作業時間以10分鐘為原則,並視實際執行狀況彈性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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